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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

2019-03-22 16:06:13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9〕20号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由我厅组织开发建设的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桂建通”平台)已于2018年11月1日上线试运行,目前建筑农民工实名信息录入、“桂建通”卡发放、考勤数据上传、银行代发工资等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经过近5个月的试运行并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调联试,现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正式运行“桂建通”平台。为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惠及广大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2019年5月31日前,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建筑农民工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实名信息录入率、“桂建通”发卡率、农民工工资专户平台绑定率、农民工工资平台线上代发率、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项目、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项目,下同)考勤数据上传率5项指标全面达到100%,实现对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发放、施工现场人员考勤记录的全覆盖监管,使其成为我区加强治欠保支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构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新模式的重要抓手。

    二、全面录入实名信息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第九条规定:“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2019年3月31日前,凡是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不论建设和投资规模大小,不论施工进度,建筑农民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必须录入“桂建通”平台;已录入“桂建通”平台后转岗到新项目的建筑农民工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在新项目重新确认实名信息,但不得要求重新录入,以减轻企业和人员负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整合平台运营单位和合作银行的力量,深入项目工地一线主动做好新开工项目、新进场农民工、项目管理人员实名信息录入、办理“桂建通”工资卡等协调服务工作,务必做到应录尽录。

    三、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方式

    2019年4月30日前,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在“桂建通”平台6家合作银行(名单详见桂建管〔2018〕82号文)中自行选择一家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在“桂建通”平台上予以绑定。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必须做到先迁户后销户,严禁先销户后迁户行为。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区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全面通过“桂建通”平台线上直接代发到工人“桂建通”工资卡上。未通过平台线上代发的项目,平台无法读取企业发放工资数据,将自动视为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提前通过“桂建通”平台线上代发农民工工资。

    四、全面实现施工现场考勤数据上传

    2019年5月31日前,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必须安装考勤设备并将考勤数据实时上传到“桂建通”平台。2019年6月30日前竣工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房建市政工程,只需定期将纸质版的考勤数据上传至平台备案即可。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符合条件的工程范围。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压实责任,按照上述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我厅将对各地“桂建通”平台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管、随机抽查,并实行每日一通报、每日一排名;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到位、各项指标排名滞后的地区,将适时通报并进行约谈。

    (二)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预警监控机制,将日常管理薄弱、工作推进落后的施工企业及项目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重点帮助和指导。对2019年4月1日以后仍未完成实名信息录入,5月1日后仍未实现“桂建通”卡平台线上代发工资,6月1日后仍未实现项目考勤数据实时上传平台的企业和项目,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扣减企业诚信分、责令企业停工整改、暂停投标、限制市场进入、重新核查资质条件等行政处理措施,并在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评优评奖中实行“一票否决”。

    各地在“桂建通”平台推进使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焦家门,联系电话0771-2260023,电子邮箱:gxzjtjgc@163.com。咨询热线:0771-2512882;客户热线:4008855638。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