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9〕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区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推进我区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我区建设领域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09号)、《广西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建设领域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推广、限制与禁止使用目录》(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本地区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房地产、质量检测等相关单位学习宣传贯彻《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及时了解技术内容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提升我区建筑工程科技含量和品质。
二、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要积极开展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试点示范工作,严格执行《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规定要求,严格限制和禁止落后技术及产品的使用。施工图审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必须将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列为重点审查和监督内容。
三、各技术推广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四、为帮助指导有关单位准确把握《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内容和技术要求,我厅确定由广西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协会作为技术咨询单位,为《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联系人:韦爱萍,联系电话:0771-2264212。
五、《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2009年广西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应用技术目录》和《广西建设领域重点推广技术目录》(2013年)同时废止。《2018版广西技术目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科技处联系。联系人:黄健强,联系电话:0771-2260040。
附件:《广西建设领域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和产品推广、限制与禁止使用目录》(2018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