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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367号提案的答复(桂建函〔2018〕478号)

2018-08-13 09:09:11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函〔2018〕478号

刘明辉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提高天然气在广西美丽乡村 天然气普及率的建议”,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城镇燃气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2017年度城建统计快报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底,我区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6.05%,近五年来提高8.9个百分点,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已覆盖全区所有市县,各地乡镇均可配送。管道天然气方面,14个设区市已全部实现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其中南宁、桂林、柳州、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贵港、玉林、贺州、百色、来宾12个市完成门站建设并接通长输管道供气,河池、崇左2市已自建LNG气源供气,正在开展城市接气门站建设。72个县级城市中,有35个县已实现天然气利用。目前,全区共建成市政燃气管网约6173公里,建成燃气汽车加气站43座。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用气人口约1563万人,其中天然气覆盖用气人口约460万人,天然气用气人口近五年来增长了80%以上。

    二、我区在“美丽乡村”活动中开展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我区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早在2015年,我厅就与中国燃气集团签订了《广西村镇燃气项目战略合作协议》,引进企业对我区农村天然气利用进行开发调研。为推进我区“美丽广西•宜居乡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我区农村能源消费结构,2018年初,经过与各市的协调、调研,我厅于3月份印发了《关于在南宁等3市开展广西天然气下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南宁、玉林、百色3市所辖县(区)各选择3-5个天然气下乡试点,开展乡镇天然气设施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拟于2018年末投入试运行,为下一阶段全面推进天然气下乡进村入屯积累宝贵经验。

    (二)各市天然气下乡试点项目推进情况。目前,南宁、百色、玉林3市均已在地方政府的牵头下成立了“天然气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协调机构,3市均印发了天然气下乡工程实施方案,并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城市管道燃气企业到试点乡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各试点乡镇如南宁市三塘镇、吴圩镇,百色市永乐镇、泮水乡、龙川镇,玉林市沙田镇等地已和燃气企业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并开始进入施工阶段。初步统计,将有5470户居民成为试点建设供气对象。同时,各地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建设、重点乡镇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等国家和自治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给予试点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其中南宁市率先拿出500万元配套资金对试点项目进行补助,大力推动试点项目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试点管理工作,继续指导督促三3个试点城市完善乡镇相关规划,加快推进试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试点乡镇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供气情况等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试点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企业做好工程验收准备工作,尽快实现试点项目天然气供应。同时通过试点,探索天然气下乡所涉及的土地利用、特许经营等方面的解决途径。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