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人〔2018〕4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党支部,正确把握组织人事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新规定,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工作的通知》(桂组发〔2017〕13号)、《关于印发〈全区组工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轮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办字〔2017〕33号)和《全区组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90号)要求,经研究,我厅定于2018年7月在广西区委党校举办两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所属各级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或相关党务干部、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约200人。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8年7月9日—13日;报到时间:2018年7月9日下午;返程时间:2018年7月13日下午。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8年7月16日—20日;报到时间:2018年7月16日下午;返程时间:2018年7月20日下午。
(二)培训地点:广西区委党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荔滨大道18号,报到地点:广西区委党校总服务台)。
三、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班的学员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筹措。其中,厅机关党委所属各级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或相关党务干部培训费用从本厅机关党委留存党费中列支;厅机关和厅属各单位副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工作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培训费用从本厅干部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等差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培训组织
(一)本期培训班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厅机关党委、厅人事教育处具体负责,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协办,广西区委党校承办。
(二)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是上级党委的任务要求,已列入我厅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作为重要内容,各处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务求应培尽培,取得实效。
(三)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统筹安排本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党政一把手不分设的部门,单位正、副职要按照交叉培训的原则,不安排同期培训。培训期间,要明确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具体培训人员、分班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后适当调配,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请各处室、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详见附件),于2018年6月27日上午12:00前反馈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培训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jtpxzxjwk@163.com,纸质版传真至0771-5583077)。
六、其他事项
(一)学员培训情况将登入《广西在职干部全员培训登记证书》。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厅培训中心或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志、王昭,联系电话:0771-5595077、2260228;18589912315、18078186829;
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曾繁锋、陆培永,联系电话:0771-2260030、2260029;18078117248、18907712258。
附件:2018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1日
附件
2018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党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
填报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培训班 (在方框内打√) |
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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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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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 |||||
2 |
第一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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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 |
注:⒈ 具体培训人员、分班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审查后适当调配;
⒉ 此表可复制;
⒊ 填好报名回执后,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zjtpxzxjwk@163.com,纸质版请传真至0771-558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