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村镇〔2018〕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有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厅于2018年3月5日下发《关于印发第一批百镇建设示范和少数民族乡建设验收报告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10号)。本次验收工作经县级自查、市级初步验收、第三方评估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复核,列入第一批百镇建设示范的30个镇和第一批少数民族乡建设的27个乡中,有27 个镇和24个少数民族乡通过验收,环江县洛阳镇、大化县都阳镇、大新县雷平镇等3个镇和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环江县驯乐苗族乡、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3个乡提出延期验收申请。结合第三方评估及自治区抽查验收发现的问题,现就做好相关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推进乏力,部分镇(乡)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截至2017年底,仍有3镇3乡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提出延迟验收申请。其中,环江县洛阳镇、大化县都阳镇、大新县下雷镇、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等4镇(乡)项目基本完成,但资料未能及时整理,且部分项目尚未完成收尾工作,提出延迟验收申请;环江县驯乐苗族乡仅完成计划投资的88.14%,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仅完成计划投资的81.43%,项目未完成;田林县八桂瑶族乡主干道项目直至2018年春节前才完工;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平乐县大发瑶族乡、上思县南屏瑶族乡、陆川县乌石镇等地的个别项目在验收后才完工。
(二)督导不严,个别市县建设工作明显滞后。玉林市未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如期开展市级验收,未系统地总结梳理所辖百镇建设示范项目的综合成效和存在问题,整体工作滞后于全区;河池市所辖40%的百镇建设示范项目和60%的少数民族乡建设项目未能在规定建设周期内完成预定目标任务,申请延期验收,其申请延期验收的镇(乡)数量占全区申请延期验收镇(乡)总量的50%;环江县列入第一批百镇建设示范和少数民族乡建设的洛阳镇和驯乐苗族乡均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县级推进和督促力度明显不足。
(三)渠道单一,部分镇(乡)未能完成投资任务。全州、田林等地未能按照竞争性评选时的承诺,足额配套资金,导致总投资任务少量没有完成。通过验收的51个镇(乡),投资渠道主要是各级财政,财政资金占总投入比例超过70%;社会投入资金总量仅为总投入的8.7%。其中,南渡镇、怀远镇、长坪瑶族乡、里湖瑶族乡等开展了旅游设施建设并能够形成一定的运营收益,但基本无社会投入资金。
(四)重建轻管,少数地方后期发展和维护管理不力。第三方评估认为,有些镇(乡)未能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完善与人口产业集聚形成有效联系,重建设轻发展,县级针对镇(乡)后续发展的措施不明确、针对性不强,建设投入、城镇承载能力的提升与人口、面积和产业的增长不成比例。自治区抽查复核发现,上思县南屏瑶族乡集镇缺乏有效管护,环境卫生脏乱,长效管护机制不健全,因此将评定结论由良好降为合格。
二、整改要求
(一)抓紧查漏补缺。请尚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环江县驯乐苗族乡、河池市宜州区福龙瑶族乡等地抓紧推动项目建设,确保2018年5月前完成;请陆川县乌石镇、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平乐县大发瑶族乡、上思县南屏瑶族乡、田林县八桂瑶族乡等地尽快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完善资料,确保项目建设正常投入使用;请环江县洛阳镇、大化县都阳镇、大新县下雷镇、天峨县八腊瑶族乡等地系统梳理总结建设成果,尽快完善验收资料,确保在2018年底前通过验收。请桂林、防城港、玉林、百色、河池、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各自所辖的镇(乡)做好督导检查,并于2018年5月31日前将各镇(乡)查漏补缺完成情况报送我厅。
(二)认真梳理总结。各地要认真梳理总结第一批百镇建设示范和少数民族乡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查找存在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小城镇建设。在本次验收中,被评为优秀等级的鹿寨县中渡镇、荔浦县马岭镇、岑溪市南渡镇、港口区企沙镇、平果县新安镇、凌云县逻楼镇、宜州区怀远镇、天峨县向阳镇和马山县古寨瑶族乡、灵川县大境瑶族乡、桂林市雁山区草坪回族乡、桂林市临桂区黄沙瑶族乡、贺州市八步区黄洞瑶族乡、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等14个镇(乡)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经验总结材料报送我厅。
此外,河池市、环江县要认真分析项目推进慢的原因,提出有效措施确保其余镇(乡)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上思县要着力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请上述3市(县)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分析和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厅。
(三)提前筹备2018年度验收工作。第二批百镇建设示范验收工作将于2018年5月部署,8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请各地按照2017年验收工作要求,提前谋划,做好工作统筹和部署,于2018年6月29日前将市级验收实施方案报送我厅备案。
联系人:闫荣成,联系电话:0771-2260191,传真:0771-2260103,电子邮箱:gxzjtcz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