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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总工会关于在2017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开展争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争当优秀建设者活动的通知

2017-04-10 16:32:06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委(局),广西建工集团及其子公司,驻桂各中建、中铁企业,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广泛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的要求,加快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培养和锻炼全区百万建设大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劳动和技能竞赛“十三五”(2016—2020)规划》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十三五”期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工〔2015〕4号)精神,现就在2017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开展争创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争当优秀建设者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定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设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三个奖项,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在此基础上坚持优中选优,对事迹特别突出的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按程序申请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评比范围

    (一)优胜单位评选:主要在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中开展,坚持以施工单位项目部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

    (二)优胜班组评选:主要在全区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和投资开发、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业务处(科、室)中开展,坚持以施工单位作业班组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80%)。

    (三)优秀建设者评选:主要在参加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职工和直接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和劳动竞赛的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中开展,坚持以项目经理(含)以下的一线施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工为主(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60%)。

    三、推存名额

    本次活动将在全区评选出15个优胜单位、30个优胜班组、30名优秀建设者。原则上,南宁、柳州、桂林市各推荐2个优胜单位、4个优胜班组、4名优秀建设者,其余11个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广西建工集团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属单位等各推荐1个优胜单位、2个优胜班组、2名优秀建设者。突出事迹和先进集体、个人较多的单位可以多报,由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组委会综合平衡、择优评选、考核审定。

    四、考核标准

    (一)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建设一年以上,成立了工会组织,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合格率达100%,没有被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主管部门下达过整改通知,没有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出现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及群体性上访事件等问题,具有行业领先、项目标杆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二)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班组”的施工单位作业班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参加建设半年以上,制定有劳动竞赛方案,组织开展了各种活动,完成或超额完成分包的施工任务,每个阶段性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合格率达100%,在整个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班组考核中名列前茅,没有发生事故、出现严重违章违纪、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具有先锋队、突击队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三)拟评为“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建设者”的一线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参加重点工程建设一年以上,签订了劳动合同,参加了工会组织,在日常施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技能竞赛、技术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没有违章违纪问题,在专业领域中堪称楷模,具有突击手、技术能手的榜样引领和典型示范作用。

    (四)推荐为“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工人先锋号”“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广西五一劳动奖状、广西五一劳动奖章、广西工人先锋号专项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十三五”期间全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实施办法》要求,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组织把关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严格组织检查考核,充分挖掘并推荐行业内具有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的典型集体和个人。

    (二)请各单位自行从广西建设工会网站上下载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的推荐审批表并认真组织填报。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以具体详实的典型事例为主,坚持用事实说话。

    (三)请各单位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优胜单位、优胜班组和优秀建设者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劳动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西建设工会)审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联系人:劳文,联系电话:0771—2260093、18878888269。

附件:⒈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单位审批报告表

      ⒉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胜班组审批报告表

      3.全区重点工程建设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优秀建设者审批报告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2017年4月8日

附件1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

优胜单位审批报告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所在

单位

工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部

门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住

房城

乡建

设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3份,请复印使用,填表时确保文字准确清楚。


附件2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竞赛

优胜班组审批报告表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班组名称

班组长姓名

项目名称

所在

单位

工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部

门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住

房城

乡建

设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3份,请复印使用,填表时确保文字准确清楚。


附件3

全区重点工程建设示范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竞赛

优秀建设者审批报告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政治

面貌

所在

单位

现任岗位

所在

单位

工会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党委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

房城

乡建

设部

门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建

设工

会意

(盖章)

年  月  日

自治

区住

房城

乡建

设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3份,请复印使用,填表时确保文字准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