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规园字[2004]2l号
各市建规委(建设局)、规划局,外经贸局:
为完善对外开放的保障制度,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规范我国城市规划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和服务水平,建设部商务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建规[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今年开展《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的执法检查。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填写相关调查表(见《通知》附件),并将检查落实情况于6月10日前书面报送自治区建设厅和商务厅。自治区建设厅和商务厅将组成联合检查组于6月下旬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关于开展<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