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企业园招展公告

2017-07-24 12:04:22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一、招展人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办工作指挥部

    二、招展对象

    国内园林景观类、科技生态环保类企业。

    三、招展内容

    (一)项目概况

    企业园共设置 11 个展园,单个展园面积 300 ㎡,总用地面积约1公顷。展园设置在园区东侧,东侧毗邻蒲兴大道,西侧连接园区一级园路,北侧背倚山体,区域坡度平缓,适宜进行小规模的展园建设。展园内部设置一条 3 米宽园路,以散置砾石为主要材料,两侧设置钢板收边。各企业展园分列园路左右,形成环形游线。

    (二)设计要求

    以园林行业、科技生态环保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为主要内容,通过生态园林艺术手法展现企业文化、 树立企业形象、引领风景园林行业发展。

    (三)建设方式

    企业全额出资自行设计、施工、布展。

    四、权益回报及服务保障

    (一)现场权益

    1.免费提供企业园展位一个约300㎡(以实际面积为准)给企业自行设计、施工、布展,使用期限6个月(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

    2.在认建展园内设置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企业形象宣传牌LOGO,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展现企业文化;

    3.知识产权保障。保障企业在园博园六个月展会期内展出作品的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

    (二)荣誉权益

    向认建企业颁发参展铭牌、证书或纪念品,并可参与园博园该类奖项的评比活动。

    (三)服务保障

    1.展园建设及展会期间,为参展方提供一定的水、电、土、肥;

    2.协助办理入园相关证件及酒店预订。

    五、参展条件

    (一)参展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诚信经营,照章纳税;

    (二)参展企业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能力和优质的产品;

    (三)参展企业同意为第十二届园博会企业园提供资金、技术及相关服务;

    (四)参展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无违法、失信及经营异常行为。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下午18时止,具体事项请登录第十二届园博会官网(http://www.expo2018.net.cn/)了解或详询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第十二届园博会招商招展部

    联 系 人:罗先生、陈先生  0771-6770928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8:00

              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筹办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