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标〔201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改革步伐,树立标准权威,经研究,定于2017年3月10日在南宁市召开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总结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二)交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经验。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会期1天。
(二)会议地点:广西建设大厦4楼多功能厅(地址:南宁市金湖北路58号)。
请参会人员于3月9日下午15:00—17:30到广西建设五象大酒店一楼大堂报到。
三、参会人员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一名,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分管领导;
(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人,凭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人;
(三)广西建工集团及建工集团一建、二建、三建、四建、五建,广西冶金建设公司、中建三局广西分公司、中建八局广西分公司及部分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广西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及部分甲级设计院技术负责人,各甲级造价咨询企业负责人,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及部分高校BIM技术负责人,广西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人。
(四)厅人教处、计财处、规划处、设计处、建管处、城建处、科技处负责人,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负责通知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派员参会并汇总参会人员名单。
(二)与会代表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自理。
(三)请各单位于3月8日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康勇,郑玉洁;
联系电话:0771—2260357, 0771—2260359;
电子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2017年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会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3日
附件
2017年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参会回执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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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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