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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的通知(桂建管〔2016〕82号)

2016-10-28 18:09:3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式下招投标工作的需要,我厅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营改增版)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

二、实施时间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以及有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应同时停止使用我厅此前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营改增版)。

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后发布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实施纸质招标方式的,其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使用《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在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含印发之日)已发布招标文件但未开标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所采取的纸质招标方式,按照《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的有关修订内容,发布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并依法顺延开标时间。

三、其他事项

请各市立即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由于范本页数较多,请各单位自行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下载范本文件。

联系人:覃韵,联系电话:0771—22602982260138(传真),电子邮箱:gxjstjgc@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