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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河池市市政工程公司等4家企业在我区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的通知(桂建管〔2016〕20号)

2016-04-13 09:55:00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桂建管〔2016〕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在我厅组织开展的2016年春节前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中,河池市市政工程公司、来宾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原来宾市兴宾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杭州市华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责令整改、暂停投标活动资格。现该4家企业已经整改并经有关部门复查合格,我厅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上述4家企业在全区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活动资格。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