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随机检查了14个设区城市的33个在建项目,其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有19个项目、28处,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有13个项目、17处(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清。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施工监理单位不熟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34号)精神,对重大危险源视而不见,或将一般安全隐患等同于重大危险源。
(二)对重大危险源过程管理失控。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未建立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未实施重点监督。一些重大危险源未进行专家论证,甚至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即进行施工。河池市金城江旭发农工贸公司综合楼工程,施工荷载超过15kN/m2的高大模板未编制施工方案即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百色学院澄碧湖校区二期扩建项目学生公寓高约
(三)违反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的现象屡禁屡犯。检查发现,仍有一些工地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采用达不到A级防火要求的活动板房搭设;仍有工地采用叠层搭设的模板支撑体系;仍有工人无证操作施工电梯现象,未认真吸取多次反复发生的事故教训。
三、工作要求
(一)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于附件所列重大安全隐患,各有关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消除,该拆除的拆除、该检测的检测、该论证的论证、该报废的报废、该整改的整改,在消除隐患之前坚决不允许施工、不允许使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进行挂牌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二)坚决实施严管重罚。对于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严守监管底线,凡是因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实施最严厉的行政处罚,用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坚决开展宣传教育。针对当前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一线管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不重视、不熟悉的现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一次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辅以有针对性的专题考试测验,测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
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一览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