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5]107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诚信意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 11号)、《建筑市场信用行为管理办法》(建市[2007] 9号)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质[2003]113号),我厅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从自身管理角度出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xjcjd@126.com。
联系人:钟广泉
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30号623室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桂建函[2015]1076号 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
2015年10月1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