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由我厅批准立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主编的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你们征求意见,请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5月20日前将纸质版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我厅标准定额处,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以利于下一步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 杨燕芬
联系电话:0771-2260359 传真:0771-2260359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530028
附件: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4.8 广西居住建筑节能标准 -2014修编(征求意见稿)-20150228.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