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核准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核定审查结果予以公布。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我厅核准的企业资质有疑义,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政务服务中心反映。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申请类型 |
审查会意见 |
备注 |
一、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5家) | ||||
1. |
桂林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乙级延续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 |
办理注册人员手续后领证。 |
2. |
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核定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核定。 |
办理注册人员手续后领证。 |
3. |
广西南宁伸展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丙级延续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延续。 |
|
4. |
苍梧县城乡规划设计室 |
丙级延续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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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防城港市规划设计院 |
乙级延续 |
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标准,同意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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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1家) | ||||
1. |
南宁市景秀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贰级升级 |
不符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标准,不同意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资质升级。 原因:1、认定的近3年独立承担工程造价400万元以上并验收合格工程3个,不符合不少于5个的要求。 2、认定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14人,不符合不少于20人的要求。 3、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7人,不符合不少于12人的要求。 4、认定的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2人,不符合不少于5人的要求。 5、认定的电气专业工程师0人,不符合不少于1人的要求。 6、企业经理林勇兴、会计师赖玉明、专业技术人员蒙桂珍、罗祖良、黄信倩、王肇锋等6人与其他单位重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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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空白 |
注:1、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请以上核准审查意见为同意的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5个工作日之后,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服务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在领取证书时需交回原有资质证书的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