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管[2014]28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来宾市招标投标管理局,贺州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14年6—7月份举办2014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投标评标专家培训班,对即将入库的专家统一组织培训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者有同等专业水平(河池、百色、崇左3市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他市为中级职称五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工作满8年,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方式为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经本人同意),由本人填写专家报名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送我厅,经审查合格后列为新专家综合业务培训对象。本年度报名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过期不再受理。
二、 培训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二)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标文件范本(试行本)》等;
(三)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实施细则等。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
培训班开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请各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学习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我厅颁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证书》和个人专用印章,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库组成人员名单,并报送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列入广西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评审综合专家库。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报到时须交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
(三)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负责。具体培训工作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和广西建筑业联合会负责。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兼传真): 陈艳竹 0771—5712138曾俊杰 0771—2260119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专家报名表附件1评标专家报名审批表.doc
2. 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报名汇总表 附件2评标专家报名汇总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