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培〔2013〕90号
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造价咨询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7号令)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54~62-20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568号令)并落实广西新定额的施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培训工作的通知》(桂建人〔2013〕104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12月中旬至2014年3月上旬在全区举办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相关新定额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贯内容
(一)详细解读国家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配套定额使用说明;
(二)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交底;
(三)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交底。
二、宣贯对象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二)设计、施工、投资业主、房地产开发等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一)本次培训按建筑工程专业班和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专业综合班分期分批举办,要求有多项专业资格人员分别参加有关专业学习。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
(二)本次培训学时作为我区造价工程师2014-2015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时,同时可作为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员2013-2014年度继续教育课时,2013-2014年不再另外举办其他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班。
四、报名方式
(一)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到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12月8日,请参加学习人员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西造价信息网”网页(www.gxzj.com.cn )报名。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工作由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和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共同组织,具体会务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配合实施。
六、收费标准及方式
(一)收费标准(含培训费和教材资料等工本费)
1.建筑工程500元/人,安装工程300元/人,市政工程300元/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400元/人。
2.增加专业学习加收费用:建筑工程250元/人,园林绿化及仿古工程150元/人,安装工程50元/人,市政工程50元/人。增加学习安装和市政工程专业的收费不含资料费。
(二)交费方式
1.银行转帐(汇款):要求参加学习5人以上的单位采取银行转帐(汇款)交费方式,在开学前10日将学习费转到区造价管理协会账户,转账成功后请电话告知区造价管理协会办公室,培训学习报到时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和转帐单(复印件)领取发票。
2.现金交费:培训学习报到时现场交纳。
七、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培训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及时通知、组织好本市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各单位根据本企业工作情况择期报名参加,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报到参加学习。
(二)外地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培训结束后,颁发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印的培训证书(网上打印),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依据。
(四)联系人及电话:
具体培训会务事宜请联系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协会,联系人:韦明剑、邱扬光,联系电话:0771—5856616、5867296;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系人:程 騑,联系电话:0771-5535077。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人:张婷,联系电话:0771-2366323;
各市造价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新定额交底宣贯培训班次安排表 (建筑工程专业).xls
2﹒国家2013建设工程计价和工程量计算规范广西实施细则及新定额交底宣贯培训班次安排表 (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专业).xls
广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广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