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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0号)

2013-02-26 11:40:11 来源: 收藏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为加强我区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5日

桂建管[2013]10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