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归口管理暂行规定》(桂建党字〔1999〕第2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2年度培训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桂建人〔201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全区第一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需要增加相应检测项目资格的在职检测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计划安排 (一)培训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暂行规定》(桂建质〔2006〕19号)文件要求,对见证取样检测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室内环境检测类和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等项目进行培训。本期培训开展的检测项目培训见下表。 序号 代码 项目名称 1 101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 2 102 建筑用钢材 3 103 砂、石常规 4 104 混凝土、砂浆的力学性能和耐久性 5 105 砖、砌块的物理力学性能 (二)报名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 (三)报名程序 1、检测机构填写《检测试验人员岗位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到广西区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邮箱地址:gxjcjd@126.com); 2、检测机构将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回执表打印盖章连同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聘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社保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于4 3、培训、考试(核)时间及地点 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训和考核包括实际操作与考核和理论培训与考试两部分。培训、考试(核)时间计划从4月下旬开始,具体开班通知及学员分班情况,我们将根据全区报名情况于 三、其他事项 (一)我中心负责培训班的培训组织及考试考务、证书审发工作;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对检测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协助做好培训班等具体会务工作。 (二)各检测机构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本机构的日常工作,确保本机构检测人员按要求参加岗位培训。 (三)联系方式: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潘仕将,联系电话:0771-5583077;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韦富灿,联系电话:0771-5846195;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罗少妃,联系电话:0771-5558763。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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