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收藏
保存桌面
手机端
使用帮助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0〕97号)

2010-11-17 11:18:56 来源: 收藏

桂建管〔201097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10159号)转发给你们。我厅已于201091日转发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请各地认真按照建质〔2010159号文提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我区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登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