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快广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工业化、城镇化专业领导人才。
一、选拔数量和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设区市、县(市、区,含玉林市福绵管理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下同)发改、工业、建设等部门副职领导共377名。
(一)设区市(含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领导职位45名
1.发改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15名。
2.工业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15名。
3.建设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15名。
(二)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位332名
1.发改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111名。
2.工业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110名。
3.建设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111名。
具体职位见附后的《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工业化、城镇化人才职位表》,如因政府机构改革部门名称变更,职位名称相应变更。
二、选拔条件和资格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包括非公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学历与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发改部门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投资促进处副处长),必须具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工业部门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必须具有理工类或工商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建设部门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必须具有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全日制教育为非上述专业,通过在职学习获得上述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也可报考相关职位。
2.工作经历。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与所报考职位相关的工作经历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只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只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硕士研究生,只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职级。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担任正科级(或比照正科级管理)职务1年或副科级(或比照副科级管理)职务4年以上。企业报考人员,其职级主要按照企业规模大小、企业的管理层次及本人职位来确定。具有博士学位的,职级不作限定。担任副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年以上的,或者担任正高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也可报考。
4.年龄。报考设区市副处级领导职位,须是40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须是35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体检、填报职位、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任职培训等八个程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任职培训,由自治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公选办)统一组织;面试与体检、填报职位、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由各设区市公选办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10年5月22日至6月21日。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按职位类别进行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以下六大类职位中的一类:发改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投资促进处副处长)、工业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经济发展处副处长)、建设部门副处级领导职位(包括钦州保税港区建设管理处副处长),县(市、区)发改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工业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建设部门副科级领导职位。
网上报名的,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网址为:http://www.gxbys.com)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后须下载打印本人的《广西公开选拔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5份,经本人签名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自治区公选办。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二处;邮编:530022;收件人:王东弟。
现场报名的,报名时须填写《广西公开选拔领导人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5份,交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现场报名地址:广西南宁市葛村路1号广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五楼。
自治区公选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选办规定的格式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任用资格。
各类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4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酌减公开选拔职位数。
(二)笔试。2010年7月3日。
笔试地点设在广西南宁市,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综合测试方式,测试内容既包括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也包括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考场及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与体检。2010年7月底至8月初。
(1)公布入围面试人选。按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类别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010年7月17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
(2)填报城市(报考副处级职位的,直接填报具体职位)。地点设在广西南宁市。填报名额按公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填报报考城市,每轮次只能填报一个城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选名单。第一轮填报未能入选的考生参加第二轮填报。第二轮只能填报未报满城市的缺额,未能入选的考生进入下一轮填报。依此类推,直至所有报考人员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完成。
(3)面试。各市公选办组织对报考本市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各相关市。面试试题由自治区公选办统一命制,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接受审验,未接受审验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4)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各市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填报具体职位。因体检原因出现缺额,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填报职位。2010年8月上旬。
各市公选办组织报考副科级职位体检合格人员填报职位。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分两轮次进行填报。第一轮填报,按个人意愿填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未能列入名单的,进入第二轮填报。第二轮只能填报缺额的职位,按填报顺序确定名单。第二轮填报后,各市公选办可根据报名缺额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五)考察。2010年8月中下旬。
各市、县(市、区)按1:2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填报职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自治区公选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比例标准进入考察。
(六)讨论决定。2010年8月下旬。
各市、县(市、区)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任职。2010年9月上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任职培训。2010年9月中旬。
由自治区公选办分期分类进行任职培训。
四、任职的相关政策、待遇
(一)对公开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对不胜任的人员,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二)跨省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定贫困县(不包括县改区)任职的,给予6万元安家住房补贴,补贴按年度分5年付给。5年内调离所在的县(市)的,停止发放补贴。
(三)到县(市)任现职满5年经组织考核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可安排到自治区直属机关或设区市相关部门工作。
未尽事宜,请向广西自治区公选办咨询。
考务组电话:0771-2282382、2282387
考务组传真:0771-2282381、0771-2282389
公选监督电话:12380-1
本简章由广西自治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广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